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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本科生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3522集团新网站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结合3522集团新网站学生党支部学习、工作的实际,就召开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学生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充分保障党员权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民主评议党组织和党员的力度,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基本要求
各学生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10月24日修订),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从理论学习、学习科研、责任担当、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严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三、方法步骤
1.组织集中学习。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学懂“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弄通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做到统一思想、明确方向。
2.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工作作风、发挥作用、自我要求等方面查摆问题;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支部的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检查是否存在学风不正、学术不端等问题。
3.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作出自我评价。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党支部公正客观对每名党员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评议结果要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党支部要把民主评议结果及时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5.抓好整改落实。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同学们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规定整改时限,半年内要公开通报整改情况,接受师生监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科生各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程序组织推进,明确专人全程督促指导各项工作。
2.细化工作安排。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各支部要保存好会议记录、自评表(附件1)、测评表(附件2)、民主评议党员结果(附件3)等台帐。
3.强化结果运用。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各支部在2018年12月30日前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记录复印件和附件3汇总至本科生党总支。
3522集团新网站本科生党总支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自评表:/pmcnew/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81221/20181221170115201520.docx
附件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pmcnew/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81221/20181221170378367836.docx
附件3民主评议党员组织评定结果汇总表:/pmcnew/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81221/2018122117032863286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