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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关于举办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发展对象集中短训的通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陈曦 来源: 时间:2018-09-23 访问量:

各研究生党支部:

为切实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学院党委决定举办2018年发展对象集中短训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党支部确定的2018年下半年发展对象。

二、时间:

2018年9月31日至11月5日

三、培训安排:

(一)影像教学:观看《“平”语近人》(3学时)腾讯视频

承训:院党委,时间:2018年10月24日

(二)专题讲座:党委书记讲党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体系》(2学时)

承办:院党委,时间:2018年10月28日

(三)集中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3学时)

承训:各党总支,时间:2018年10月-11月

(四)实践教学:参观中共五大会址纪念馆、农讲所旧址、毛泽东同志旧居(3学时)

承训:院党委,时间:2018年10月26日

(五)研讨交流: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中国共产党党员(2学时)

承训:各党支部,时间:2018年10月-11月

(六)集中自学:《共产党宣言》、入党誓词宣誓(3学时)

承训:各党支部,时间:2018年10月-11月

(七)专题辅导:模拟填写《入党志愿书》、《自传》(4学时)

承训:入党介绍人,时间:提交总支预审前两周

(八)专题辅导:观摩支部大会接受预备党员程序(4学时)

承训:各党支部,时间:提交总支预审前两周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日常管理。本次短训班班主任为学院党委组织员,各级组织及涉及到的党员要根据上述安排,精心准备、严肃纪律、抓好考勤,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掌握发展对象的学习表现和思想变化,为党组织讨论发展对象入党积累第一手材料。

2.落实结果运用。培训结束后,将对参训学员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党组织讨论发展对象入党的依据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考核合格但一年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吸收其入党前,应组织他们重新参加短训。培训合格者由学院党委认证后颁发培训学识证明,见附件。

附件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学时证明

/pmcnew/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81023/2018102311342227222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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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