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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2集团新网站本科生党小组监察办法
党小组是沟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与上级党组织的桥梁,在引导和培养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对党小组工作进行监察,有利于督促党小组高效高质地落实工作,有利于培养出更加优秀的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为此,3522集团新网站本科生党支部联席会纪律检查工作小组特拟定该监察办法。具体如下。
第一条该办法适用于3522集团新网站本科生党小组(以下简称党小组),由动机与机械学院本科生党支部联席会纪律检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纪检工作小组)实施。
第二条党小组每月应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纪检工作小组每月随机抽查各支部党小组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谈话记录。纪检工作小组每月抽查3至5个党小组。纪检工作小组例行抽查时,党小组及各党支部应当配合纪检工作小组,如实提供相应材料。
第三条监察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时,如有必要,纪检工作小组可直接与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了解谈话情况,并做考察。
第四条党小组每月应按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上交党支部委员会。纪检工作小组每月与党支部委员会联系,由党支部委员会向纪检工作小组提供积极分子登记表填写和提交情况。
第五条党小组在学期之初应当讨论并确定该学期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名单。纪检工作小组采用抽查党小组会议会议记录的方式以监察党小组该项工作。
第六条对党小组的监察结果,纪检工作小组应当记录存档,并及时将监察结果反馈给对应党支部或给予公示。
第七条以上监察条款,纪检工作小组根据每月情况,选取若干条款实施。
第八条党小组应在每月的25号前完成该月工作。纪检工作小组在每月的26号至下月初完成对党小组的监察工作。
第九条该办法从2018年4月起生效。
3522集团新网站本科生党支部联席会
2018 年 3 月